不被我執所誤  
  

 

【悟覺妙天禪師開示集】禪宗十大法印(一)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講述/悟覺妙天禪師

禪宗十大法印,是師父修行證悟的智慧,每一條都是修

行的標竿,只要根據十大法印來修行,徹底的內化實證

,就能身心清淨,明心見性。


 

一.不被我執所誤 

「不被我執所誤」,不要被自己的執著所耽誤。比方在

接引他人時,常會聽到對方說:「我現在過的很好,不

需要修行」,或是根本不耽心往生以後的去處,不相信

有十法界。如果有這樣的觀念,就會被自己耽誤一輩子

,所以不要被我執所誤。人都會有自己的框架,這個框

架就是「我執」,就是「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

」四相。因為有了這些相,所以心才會往相,而留於人

間,不能解脫,當然也不能到佛國。


所以,修行要先遠離諸相,遠離三毒二邪,遠離我執,

遠離對自己個人的執著,遠離對個人執著的一切需求,

遠離一切無明。如果一直執著這些相,就表示還有我執

,還是一介凡夫,不能夠成佛。

 

我執法執 障礙靈性

一般人都希望自己是最好的,認為只有「我」的意見才

是對的,別人都不好、都不對;這種以「我」為主的的

執著,就是「我執」。所以「我執」是一種內在的執著

,而「法執」則是外來的感官所知;這些內外的執著都

要放下,心才能夠得到解脫。那麼要如何放下?必須要

靠智慧。

 

每個人在生活中,都要有悟性,要先認識「我」除了

色身的我以外,另外還有一個靈性的真我(又稱本心、

本我)。人有人性,靈有靈性;人有人氣,靈則有靈光

,這是不一樣的。ㄧ個練氣功的人,就算練到最高境界

,還是停留在在「氣」的層次,仍是一個凡人。但如果

能把「氣」練到「光」的層次,就不是凡人了,而是聖

人。

 

因為要練到「光」的程度,必須修行到內外都清淨才行

。人的色身之所以可以講話、吃飯、有思想…,是因為

我們有意識、有感官。但這些思想、動作,都是為了自

己。比方像吃飯,是為了填飽自己的肚子,而不是別人

的肚子。所以一般人都是關心如何讓自己更好,想到的

都是「自己」,而不會考慮如何讓別人也和我們一樣,

甚至比我們更好。如果能替別人設想,那不是「色身」

在想,是裡面的「心」在想;這就是離相。


修行一定要做到離相,也就是不要執著我相,不要執著

「我」的意見,不要以「我」為主觀來行事,不要執著

外在的一切。那些有形有相的物質現象,如果能夠擁有

,當然很好;但如果沒有,也要法喜自在;這就是無住

於心。如果能夠維持這種心情,這種心態,就可以如如

不動,身在寂靜當中。之後再以這種心情來禪定,就會

發現整個世界萬籟俱寂,可以感受到一種廣大無邊、虛

空的聲音,那是非常特殊、又輕微的微妙聲音,這種聲

音就是「空」,已經進入無相界,已經超越地球時空的

境界。


當年,佛在菩提樹下禪定,就是發現整個身心都不見了

,而體內的每一個細胞,都在閃閃發光,好像天上的星

星一樣。此時佛才知道,原來眾生皆有如來德性,不能

成佛的原因,就是每個眾生太執著,我執太深,法執太

重。由此可知,成就佛陀的唯一方法,就是排除我執與

法執。

 

一個人有了我執與法執,就是凡人,不會成就菩薩,更

不要說成佛了。因為有我執,就有慾望,就有「我」的

存在。而真正的修行人,不要「我」,要捨棄「我」,

就像六祖一樣,「只求成佛,不求餘物」。也就是說,

一切有關「人」的思想,「人」的身體,「人」的一切

,都是「靈性」以外的餘物,都是多餘的。

 

如果還執著這些餘物,就永遠停留在根塵的世界,不停

的流轉輪迴。所以修行一定要開悟,要懂得把握當下。

我們修菩薩行,第一個就是「布施」,連身體都可布施

,不是只有金錢的財施,要去利他行,要捨棄自己的一

切利益,幫助所有的眾生,這就是菩薩行。如果能夠如

此,自然可以進入空相,也打破了「我執」。

 

 —摘錄自 禪宗佛偈法語(一)P78~P81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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